裁判人員職責的履行
一、 對裁判員的要求
(一) 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裁判員必須嚴格遵守《裁判員守則》、《武術裁判員管理辦法》及 各項規章制度,遵紀守法。在裁判工作中, 堅持原則, 不徇私情;勤 奮工作, 不為名利;相互支持,協調配合。
(二) 嚴格執行競賽規則。
裁判員必須以《武術散打競賽規則》為準繩,正確掌握統一的判 罰與記分尺度。保證運動員在同等的條件下公平公正地競賽。
(三) 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裁判人員應熟悉和掌握武術散打的技術,注意探討武術散打技、 戰術的發展趨勢,研究在比賽過程中出現的或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 問題,不斷豐富自己的實踐經驗和提高理論素養。
(四) 保持健康的身體。
武術散打比賽, 工作強度大、時間長,裁判人員只有身體健康, 精神飽滿,體力充沛,才能保證在裁判工作中頭腦清醒,反應敏捷, 判罰準確。
二、 總裁判長的工作
(一) 比賽前的工作
1. 掌握競賽規程及有關的補充規定。
2. 明確裁判人員的分工。
3. 制定裁判人員工作日程表。
4. 召集裁判員會議,組織裁判員學習。
5. 檢查指導各組的準備工作。
6. 參加組委會及相關技術會議,解答競賽中的有關問題。
7. 檢查比賽場地、器材、護具、用具等落實情況。
(二) 比賽中的工作
1. 指導、監督各裁判組的工作。
2. 解決臨場出現的有關問題。
3. 進行賽后小結, 提出改進裁判工作意見。
(三) 比賽后的工作
1.審核、簽署和宣布比賽成績。
2.總結裁判工作。
副總裁判長協助總裁判長工作,總裁判長缺席時可代行其職責。
三、裁判長的工作
(一)比賽前的工作
1.組織學習規則、裁判法。
2.領取和檢查裁判用具(裁判員的服裝、記錄記分表、秒表、
銅鑼、哨子等)。
3.抽簽確定或者安排臨場執行裁判員。
(二)比賽期間的工作
1.監督計時員、計分員的工作實施情況。
2.對臺上裁判員的錯判、漏判,及時鳴哨予以糾正。
3.邊裁判員出現反判,向總裁判長出示記分并征得同意后,可 以改判。
4.發現場地、器材、護具等問題時, 可以暫停比賽,予以處理。
5. 宣布每局比賽結果,同時出示勝方色別牌。
6. 審核、簽署該場比賽成績。
(三)比賽后的工作
1. 每一個單元比賽結束后, 召集本組裁判員進行小結。
2. 比賽全部結束后,負責收交裁判員的裁判用具。
四、 臺上裁判員的工作
(一) 必須熟練口令與手勢, 執裁時要做到口令清楚,聲音洪亮, 動作規范。
(二) 檢查自己的著裝,不能戴手表、手飾及任何硬物上臺。
(三)聽到第一局準備開始的通告后迅速上臺,站在擂臺的中央, 面向主席臺行抱拳禮, 再轉身向裁判長行抱拳禮, 隨后向雙方運動員 示出“上臺”手勢并令其站在本人的左右側。介紹運動員時兩手放在 背后自然站立。
(四) 檢查雙方運動員的拳套、護具,然后退步并示意雙方運動 員互相行抱拳禮。
(五) 面向裁判長做出表示局數的手勢, 待裁判長示意后, 下達 “預備-開始”的口令。
(六) 根據場上情況及時喊 “停”和 “開始”等口令。
(七) 臺上裁判員與雙方運動員應保持三角形,根據運動員動作 的不斷變化,相應地調整與雙方運動員之間的距離。
(八) 每一局結束的鑼聲一響即刻喊“停”,隨后做出“休息” 手勢,雙方運動員下臺休息的同時回到裁判員休息處。
(九) 裁判長宣布比賽結果前, 迅速上臺, 面向裁判長以手勢示 意雙方運動員上臺并交換位置,兩手分別握住雙方運動員的手腕。待 裁判長宣布比賽結果后,即將獲勝方手臂上舉。
五、 邊裁判員的工作
(一) 檢查著裝、評分表、計分器、筆、色別牌等裁判用具。
(二) 入場后,面對擂臺成立正姿勢站在裁判臺左側,當自己被 介紹時, 上前一步行抱拳禮,然后退回原位, 待裁判長示意后, 迅速 坐下,準備工作。
(三) 根據方法清楚、擊中明顯的原則, 按照得分標準和臺上裁 判員的判罰,為雙方運動員記錄得分。
(四) 比賽過程中,客觀回答臺上裁判員對比賽情況的咨詢。
(五) 無電子記分系統時,每局比賽結束后應盡快計算雙方運動 員的得分,得出結果后目視裁判長,聽到鳴哨信號后,即刻單手上舉 評判色別牌。
(六) 每場比賽結束后,在記分表上填寫清楚,以備核查。
(七) 邊裁判員交換時, 互敬抱拳禮。退場裁判員站在裁判臺右 側,上場裁判員站在裁判臺左側。
(八) 比賽開始和結束,在裁判長帶領下統一入場、退場。
六、 記錄員的工作
(一) 準備好比賽用的記錄表,熟悉表格的使用。
(二) 根據每一單元的比賽順序,將運動員的姓名、單位、級別、 體重等填好;體重填寫至小數點后兩位數。
(三) 根據臺上裁判員的手勢記錄雙方運動員警告、勸告、 下臺、 消極摟抱、消極 5 秒、 強制讀秒的次數。
(四) 一局比賽中, 一方被強制讀秒或者下臺 2 次;一場比賽中, 一方被強制讀秒或者受警告 3 次, 應及時向裁判長報告。
(五) 記錄每局比賽邊裁判員的評分結果。
(六) 循環比賽時,根據臺上裁判員宣布的比賽結果,在記錄表 中填寫雙方運動員的比賽成績, 勝方計 2 分,平局各計 1 分, 負方計 0 分。因對方棄權而獲勝者計 2 分、棄權者計 0 分。
七、 計時員的工作
(一) 檢查哨子、銅鑼, 核準秒表,掌握開表、停表、回表等操 作程序。
(二) 比賽開始到結束,始終目視臺上裁判員, 隨臺上裁判員“開 始”“停”的口令與手勢,進行開表、停表計時。
(三) 距每局比賽結束時間 5 秒時,一手計時、一手持鑼錘, 做 好鳴鑼準備,到時即刻鳴鑼。
鑼聲響后即停表、回表, 并再次開表計時 1 分鐘作為局間休息時 間,至 50 秒時鳴哨通告,準備下一局比賽。
(四) 臺上裁判員為運動員讀秒時,應同步起用計時器。此時,
如比賽時間已到,也要等臺上裁判員讀秒結束后才能鳴鑼。
八、編排記錄長的工作
(一) 審查報名表、統計每個級別參賽人數。
(二) 繪制競賽日程表。
(三) 編排比賽秩序冊。
(四) 參加稱量運動員體重工作。
(五) 組織抽簽。
(六) 準備比賽用的各種表格。
1.記分表。
2.記錄表。
3.比賽輪次表。
4.比賽出場表。
(七) 核實成績,在下一單元開始前出示成績公告。
(八) 每一單元比賽結束后,編排、公告下一單元的比賽秩序。
(九) 編制總成績表(冊)。
(十)清理各種有關材料, 做好存檔工作。
編排記錄員完成編排記錄長分配的工作。
九、 檢錄長的工作
(一) 稱量體重
1.根據大會指定的人員、時間、地點稱量體重。
2.采用公制計量器,計量至小數點后兩位數。
3.稱量體重的結果除編排記錄組保存外,分別交總裁判長、裁
判長各一份以備查。
(二) 提前到比賽場內檢查比賽護具。
(三) 賽前 20 分鐘,召集運動員檢錄。第一次檢錄時發放護具; 第二次檢錄時檢查護具穿戴情況,并用膠布條封住拳套口后蓋章;第 三次檢錄后將運動員帶入場地候場。若賽前檢錄運動員未到或棄權, 應及時報告總裁判長。
(四) 指導并監督運動員穿戴服裝護具。
1.服裝與護具顏色不符合比賽規定者,不準其上場比賽。
2.運動員不準赤膊或佩戴手表、手飾及任何硬物上場。
3.運動員身體任何部位不得涂抹油脂性物質。
4.拳套必須系緊,扣結只能在拳套的背面, 并用膠布固定后蓋。
5.運動員戴上護頭后,額前頭發不得外露, 下顎扣結要固定, 后腦扣結松緊要適度。
6.運動員穿戴護胸松緊適度,扣結固定。
7.運動員必須赤腳,護襠必須穿在褲子內。
8.檢查運動員的護齒。
(五) 將運動員、教練員及隊醫帶入場內指定位置。
(六) 將備用護具放在場邊,以備比賽損壞時置換。
(七) 負責獲獎運動員的檢錄。
副檢錄長協助檢錄長工作,檢錄員完成檢錄長分配的工作。
十、 宣告員的工作
(一) 介紹競賽規程、規則。
(二)宣布每一單元場次的開始或結束。
(三) 介紹上場的裁判員、運動員。
(四) 根據臺上裁判員的評判,及時介紹比賽情況。
(五) 根據比賽進程,結合規則簡要介紹散打技術和得分情況。
十一、醫務監督的工作
(一) 審核運動員《體格檢查證明》。
(二) 負責賽前對運動員進行體檢抽查。
(三) 根據臺上裁判員的手勢,及時為受傷運動員臨場治療。
(四) 臨場鑒定運動員是否受傷或詐傷。
(五)根據醫務監督條例對不能繼續比賽的運動員向大會提出停
賽建議, 并負責安排醫療救護事宜。
(六) 配合興奮劑檢測人員檢查運動員是否服用違禁藥物。